党中央有关部分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,天下人大常委会办公厅,天下政协办公厅,高法院,高检院,各民主党派中央,有关人民整体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妄想单列市财务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:
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治理水平,规范内部控制,增强廉政危害防控机制建设,凭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等执律例则和相关划定,我部制订了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(试行)》,现印发给你们,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。执行中有何问题,请实时反响我部。
附件: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(试行)
财 政 部
2012年11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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